AS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AS厂家
热门搜索:
行业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行业资讯

以高息做诱饵钓走3亿余元造成13名被害人损失逾4180万元【消息】

发布时间:2020-09-15 20:20:35 阅读: 来源:AS厂家

文/全媒体记者叶伟

中国江西网讯 打着从事拆借资金为他人还贷续借(俗称“过桥”)及票据业务的旗号,原为南城县某银行机构风险控制部主任的廖某,以高额利息为诱饵,以现金和转账方式陆续向13名被害人借款,借款总额为30858.5021万元,造成被害人直接损失共计4180万元。

而就在资金链断裂后,廖某选择一走了之,但最终还是落入法网。

2月4日,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,省高院终审认定,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借款用途及隐瞒借款目的,以高额利息为诱饵,骗取杨某等13人钱款金额共计4180万元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,数额特别巨大,终审驳回廖某的上诉。这也就意味着,廖某的刑期是由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:无期徒刑。

南城县中小企业主多人被骗

2015年11月3日下午,抚州南城县体育西路某宿舍的廖某家大门紧闭。近几个月以来,街坊邻里都十分不解,这个平时不赌博、不爱玩的中年男子,怎么就成了坏人。同样不解的还有廖某所在的南城县某银行机构的同事们。此前,廖某在单位担任风险控制部主任,2015年7月中旬,廖某就再也未出现在单位,同事、朋友、债主都联系不到他。

2015年7月15日上午,南城人官某某向县公安局报案称,其被廖某骗了850万元,这才使得廖某犯罪一案浮出水面。受骗金额少则数十万元,多则上千万元,涉及南城县中小企业主多人。

据单位同事透露,廖某从2015年7月13日下午开始失联。7月14日,单位询问其家属,获知也无法联系上廖某。直到公安机关前来调查,单位才知道廖某“出事了”。

10年前起行骗借款超3亿元

2016年1月15日,廖某被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民警抓获。

2017年5月8日,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显示,从2008年开始,被告人廖某虚构从事拆借资金为他人还贷续借(俗称“过桥”)、票据业务的事实为由,以高额利息陆续向被害人王某等人借款。在明知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,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,继续以现金和转账方式向杨某等13人借款,借款总额为30858.5021万元,造成受害人直接损失共计4180.63698万元。

在廖某的供述中,透露出他的借款主要用在四个方面:一是还利息,为了防止自己资金链断裂、事情暴露,所以不计后果地向他人高息借款;二是垫付了一些他经手的责任贷款;三是个人消费,包括借给别人一些钱及自己用,给情人约120万元,买了一部别克英朗的车花费10万元,为与情人生的儿子买了一套80万元的商品房;四是做投资,第一投资了红砖厂,第二投资了房地产。

受害者多是客户或亲戚朋友

“廖某以前在银行工作,我在他手上做过一些贷款业务,双方慢慢就认识了,他多次主动向我借钱,说与抚州的几个银行行长联合做‘过桥’生意,约定月息为6至7分。”受害人老杨证实,廖某还欠他本金4076.21万元,得到利息1468.89万元,亏损2607.32万元。

“2013年初起,廖某以要完成工作任务为由,多次打电话向我借钱。2013年10月份,廖某又打电话问我有没有闲钱,说抚州一些银行领导做票据业务,需要大量资金,生意非常稳,月息2分。”受害人老曹证实,他认为廖某是这家银行机构的领导,觉得放心,多次借钱给廖某,起初廖某还能正常付息给他,他从来没有怀疑廖某会骗他。最终,经查实,曹某借给廖某5071.02万元,收回4654.41万元,亏损416.61万元。

不过记者查询判决书信息发现,被廖某骗走巨额款项的,不仅仅是廖某银行业务客户,还有一些亲戚朋友。如,受害人章某的丈夫就是廖某的同学,廖某以转账方式向章某借款10万元,归还本金、利息1.35万元,造成损失8.65万元。

省高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

记者注意到,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: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虚假借款用途及隐瞒借款目的,采取拆东墙补西墙方法骗取杨某等13人钱款金额共计4180.63698万元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判决:被告人廖某犯诈骗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继续追缴被告人廖某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4180.63698万元,返还给被害人杨某等人。

廖某对一审判决不服,向省高院提出上诉。廖某称,他对定性为诈骗罪存在异议。最开始其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,无骗取他人资金的动机,由于高额利息的支付越陷越深,资金链断裂,最后无力偿还,客观上导致被害人资金损失;被害人都是从社会上打听到他需要募集资金而主动联系他的,在未发生第一次借贷前并无任何亲戚、朋友关系,应属社会不特定对象,具有公众性和广泛性;被害人明知高额利息募集资金风险巨大,而主动联系提供资金,客观上是导致造成资金损失的关键因素,存在过错,应承担一定责任。

日前,省高院终审审理认为,廖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,数额特别巨大。其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,资金链断裂后将发生无法归还他人借款的结果,客观上仍采取了虚构借款用途和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,致使大量借款款项无法返还,造成被害人财产利益损失的严重后果,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判断原则,可以认定廖某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目的。另外,被害人等与廖某系亲戚、朋友、同学、同事、熟人等关系,并非社会不特定对象。

省高院终审裁定如下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(江南都市 报)

求生之战破解版最新版

时空神域游戏

忍者必须死3